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招募,补贴20000元左右

正在招募
成都市
I期
招募 1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65

BMI要求

无要求

试验分期

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安排

项目周期

2026-06-22 至 2026-07-04

项目详情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招募,补贴20000元左右,大量要人

【药物名称】CART治疗,一种靶向脂质纳米颗粒(LNP)包裹的信使核糖核酸(mRNA),编码抗CD19 嵌合抗原受体(CAR)目的蛋白

【周期时间】住院14天,D21、D28、D56、D90、D120到院访视,后续回访时间研究者按照患者病情决定

【入选要求】

1.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预期能完成研究程序的随访检查与治疗;

2. 筛选时年龄≥18 岁且≤65 岁,性别不限;

3. 根据美国血液学学会指南 2011 循证实践指南(Neunert et al 2011)或原发免 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研究和管理国际共识报告(Provan et al 2010)(如适用), 临床诊断为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且不少于 3 个月;

4. 糖皮质激素治疗失败(无效、无法维持疗效或复发)和至少一种二线免疫性 血小板减少症治疗失败(无效、无法维持疗效或复发)或不耐受。 至少一种二线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治疗包括:利妥昔单抗和/或重组人血小 板生成素(rhTPO,如特比澳)、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TPO-RA,如艾 曲泊帕、海曲泊帕、阿伐曲泊帕、罗普司亭)。 无效定义为使用以下治疗(利妥昔单抗 375mg/m2体表面积,每周 1 次,共 4 次;rhTPO 300 U/kg/d 超过 14 天;艾曲泊帕 75mg/d 超过 28 天后;海曲泊 帕 7.5mg/d 超过 28 天;或阿伐曲泊帕 60mg/d 超过 28 天;或罗普司亭达到 每周最大剂量 10µg/kg 超过 28 天)后血小板计数< 30×10 9 /L;

5.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8 小时内血小板计数< 30×10 9 /L (在筛选期间和/或首次 给药前,至少连续两次血小板计数< 30×10 9 /L,至少间隔 1 天)。

6. ECOG 体能状态评分 0~2 分;

7. 允许入组接受稳定剂量及频率的维持治疗,包括糖皮质激素(不超过每日 0.5 mg/kg 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或血小板生成素(TPO)受体激动剂,但入组时 患者仅限于使用一种稳定剂量及频率的合并用药,且该合并用药必须在研究 药物首次输注前稳定至少 4 周。8. 具有合适的器官功能,实验室检查结果需符合以下标准:

 凝血功能:1)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 倍正常值上限(ULN);2) 凝血酶原时间(PT)≤1.5 倍 ULN;

 肝功能:1)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 2.5 倍 ULN; 2) 血清总胆红素≤1.5 倍 ULN,除非患者有 Gilbert 综合征的记录;3)总胆

红素≤3.0 倍 ULN 且直接胆红素≤1.5 倍 ULN 的 Gilbert-Meulengracht 综合 征患者可以纳入;

 肾 功 能 : 血 清 肌 酐 ≤1.5 倍 ULN , 或 者 肌 酐 清 除 率 ≥6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见附录 1);

 血常规(筛选期血常规检查前 7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血小板输注或 使用生长因子):1)血红蛋白≥80 g/L;2)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0×10 9 /L;3)淋巴细胞绝对计数(LY)≥0.5×10 9 /L;

 心肺功能:1)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2)不吸氧状态下,血 氧饱和度≥91%;

9.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筛选期进行妊娠试验为阴性;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 性和女性患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 JCXH-213 末次输注结束后至 少 6 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即满足以下至 少 1 条标准):

 已行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

 医学确认为绝经后(无病理性或生理性原因的情况下,至少连续 12 个月 停经,必要时可通过激素水平评估确认生殖状态)。

患者排除标准:

患者符合下列条件中任何一条标准,则须排除出本研究计划:

1. 诊断为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各种继发性和遗传性血小板减少性疾病,包 括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Evans 综合征、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抗磷脂抗体综合征、假性血小板减少症、药物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如奎宁、肝素、

抗菌药物和抗癫痫药物);

2.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 年内有任何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或广泛/重度出血 病史,如咯血、上消化道大出血、颅内出血或存在脓毒症或其他不规则出血;

3.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抗 CD20 单克隆抗体(如利妥昔单抗) 或药物治疗(包括环磷酰胺和长春地辛);

4.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药物治疗(包括硫唑嘌呤、达那唑氨苯 砜、环孢素 A、他克莫司和西罗莫司);

5.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周内使用过抗凝剂或任何具有抗血小板作用的药 物,如阿司匹林;

6.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紧急治疗(例如, 甲泼尼龙、血小板输注、静脉输注免疫球蛋白或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治 疗);

7.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接受脾切除术;

8. 在筛选前 5 年内患有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 皮细胞皮肤癌、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导管原位癌根治术后、甲状腺癌根 治术后的除外;

9. 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控活动性感染(局部感染除 外);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筛选前 6 个月内);心 肌梗死或进行过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置入(筛选前 6 个月内);纽约心脏 病协会Ⅲ级或Ⅳ级的心功能不全;难治性高血压(难治性高血压定义是:在 改善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应用了合理可耐受的足量≥3 种降压药物(包括利尿 剂)治疗>1 月,血压仍未达标或服用≥4 种降压药物血压才能有效控制);需 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10. 由研究者判断:存在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性感染,如组 织胞浆菌病、球虫病、球孢子菌病、肺孢子虫肺炎和曲霉病,即使感染已消 退;或异常频繁、复发或长期感染;11. 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检测阳性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 体阳性且外周血丙型肝炎病毒(HCV)RNA 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 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 检测阳性者;梅毒螺旋体检测阳性 者;

12. 既往接受过或准备在该研究期间接受器官移植;

13. 既往 3 个月内接受过 CAR-T 治疗者;

14. 活动性神经系统自身免疫或炎症性疾病(如:格林-巴利综合征,肌萎缩侧索 硬化症);

15. 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脑血管疾病(如,脑水肿,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

16. 预期寿命小于 3 个月者;

17. 入组前 1 个月内参与其他干预性临床研究并使用研究药物者(已上市药物, 或者未上市药物且已知半衰期的,可按照 5 个半衰期或 2 周,以短者为准);

18. 筛选前 6 周内接种过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减毒活疫苗;

19. 对托珠单抗有禁忌症或超敏反应;对试验产品 JCXH-213 的任何成分有禁忌 症或超敏反应;

20. 怀孕或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 JCXH-213 末次输注结 束后 6 个月内怀孕或哺乳的女性,或者在此期间其伴侣有怀孕计划的男性患 者。

21. 按照研究者的判断和/或临床标准,对任何研究程序有禁忌或有其他医学情况 可能使其面临不可接受的风险的患者。

【患者获益】

1.知情后,项目相关检查和住院费用免费

2.入组后采血补贴300元一次,交通补贴200元一次,根据实际访视和采血次数计算,共计6200元+13800元依从性补贴

【报名资料】

1.确诊病历

2.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3.用药记录

【中心地区】四川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市(区)地址状态
1西部战区总医院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270号已启动

受试者补偿

20000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 • 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入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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