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招募
停止招募适应症
复发或难治性惰性B细胞恶性血液肿瘤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75
BMI要求
17-40
试验分期
I期
体检时间
2018-11-07
项目周期
2018-11-07 至 2019-12-27
【研究机构】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已启动)
武汉协和(已启动)
河南省肿瘤
湘雅
【研究药物】
卡巴他赛注射液
【适应症】
复发或难治性惰性B细胞恶性血液肿瘤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70岁,性别不限
2.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认的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3.由研究者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进行评价,受试者存在可测量病灶;放疗野内的病灶不能作为可评价病灶
4.既往系统化疗(≥2线)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治疗失败的定义:毒副作用不可耐受、治疗过程中疾病进展或治疗结束后复发); 注:a,进展期疾病的每一线的治疗包括用药时间≥1个周期的一种或多种药物;b,允许前期进行辅助/新辅助治疗。如果辅助/新辅助治疗期间或者完成后≤24周内出现了复发,应将其算作一线治疗失败;c,允许前期治疗是化疗联合靶向药物
5.ECOG评分0~1分
6.预计生存期≥3个月
7.受试者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以临床试验中心正常值为准) 血常规:Neu≥2.0×109/L,PLT≥75×109/L,WBC≥3.5×109/L,HGB≥10.0g/dL;肝功能:AST和ALT≤2.5×ULN(肝转移患者可放宽至5×ULN),ALP≤1.5×ULN,TBIL≤1.5×ULN;肾功能:Cr≤1.5×ULN;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 × ULN;部分活化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 ULN;心脏功能:LVEF≥50%,QTc间期<0.44秒,无心力衰竭的症状或体征;
8.除听力损失、皮肤色素沉着和脱发外,患者接受其它抗肿瘤治疗造成的损害已基本恢复正常(NCI-CTCAE≤1级),其中接受亚硝基或丝裂霉素的间隔≥6周;接受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靶向治疗、抗肿瘤免疫治疗、放疗、手术治疗的受试者在治疗结束4周之后才能入组,且伤口已完全愈合
9.在筛选前2周内未接受输血、血液制品或血液细胞生长因子如G-CSF等治疗
10.受试者及其配偶愿意在试验期间及结束后3个月内采取避孕措施
11.经本人同意并由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1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卡巴他赛治疗者
2.对卡巴他赛以及其他紫杉烷类或吐温80严重过敏者
3.目前正在接受其它抗肿瘤治疗者
4.在试验药物给药前14天内需要给予皮质类固醇(剂量相当于泼尼松>10 mg/日)或其它免疫抑制剂治疗,或研究期间需系统性类固醇长期治疗者
5.已知合并使用的药物或补充剂可影响CYP3A的表达和功能者
6.有临床意义的精神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
7.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者
8.患有两种及以上恶性肿瘤者(已治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除外)
9.有出血倾向或风险者,包括下列情况:a,活动性溃疡型胃癌伴大便潜血阳性者;b,1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c,可能引起病灶出血的其他情况;d,或正在接受溶栓治疗者
10.患者目前存在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规定为: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
11.入组前6个月内有急性心肌梗死/严重的不稳定心绞痛或者行冠脉搭桥术者;NYHAⅡ级及以上的心功能不全者
12.已知HIV感染者,HBV、HCV感染处于活动期(HBV DNA> 10000 IU/mL,HCV RNA>1000 IU/mL)
13.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14.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备注】
1.6个周期,每个周期21天。其中D1-2需要住院化疗。治疗结束后3个月随访1次,随访到肿瘤进展。
2.有交通补贴,每次200.
3.准备身份证,病历;
| 序号 | 机构名称 | 省 | 市(区) | 地址 | 状态 |
|---|---|---|---|---|---|
| 1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湖南省 | 长沙市 | 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87号 | 已启动 |
| 2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 | 已启动 |
| 3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四川省 | 成都市 | 成都市外南国学巷37号 | 已启动 |
| 4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河南省 | 郑州市 | 郑州市纬五路7号 | 已启动 |
受试者补偿
常规补贴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 • 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入选条件
- • 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
- • 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 •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