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AK104注射液-持续、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

停止招募
市辖区
III期
招募 10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持续、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70

BMI要求

无要求

试验分期

II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安排

项目周期

2022-04-01 至 2022-04-28

项目详情

【试验名称】

一项评价AK104联合同步放化疗治疗局部晚期宫颈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


【研究药物】

AK104联合同步放化疗


【时间安排】

随时预约安排


【受试者获益】

1.免费体检;

2.有一定的交通补助;

3.免费用药治疗

4.就诊三甲知名三甲医院,全程专家团队跟踪服务


【快速筛选】

1.初治(未经治疗)的晚期宫颈癌患者。

2.既往无(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部肿瘤(如基底细胞皮肤癌、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及完成根治术后无复发>3年的乳腺癌除外。

3.既往无对腹部和骨盆进行过放射性治疗。

4.既往不能使用过PARP抑制剂。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研究要求的指定研究程序前签署。

2.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 ≥ 18岁,女性。

3.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或1。

4.预期生存期 ≥ 3个月。

5.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宫颈癌。

a)病理类型为鳞癌、腺癌或腺鳞癌;

b)未经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放疗、化疗、手术、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注:以临床分期为目的进行的盆腔淋巴结或主动脉旁淋巴结切除或活检是允许的。

c)FIGO2018分期在ⅢA-ⅣA期,如诊断ⅢC1期,需要有≥2个确认转移的淋巴结。

6.根据RECIST v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肿瘤病灶。

7.所有受试者必须愿意在随机前提供肿瘤组织样本。

8.通过筛选期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受试者有良好的器官功能:

a)血液学(随机前2周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支持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 1.5 ×109/L; 血小板计数 ≥100× 109/L; 血红蛋白 ≥ 9.0 g/dL。

b)肾脏: 肌酐≤1.5×ULN 或 肌酐清除率*(CrCl)计算值 ≥ 50 mL/min; * 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CrCl CrCl(mL/min)= {(140 - 年龄)× 体重(kg)× 0.85}/(血清肌酐(mg/dL) × 72)。

c)肝脏: 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 × ULN;有证据证实/怀疑患吉尔伯特病的受试者,TBil ≤ 3× ULN; AST 和 ALT ≤ 2.5× ULN。

d)凝血功能: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5 × 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 × ULN(如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则受试者须接受稳定剂量抗凝剂且在筛选时凝血参数(PT/INR和APTT)处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预期范围内)。

9.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如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与未绝育的男性伴侣发生性行为,该受试者必须自筛选开始采取可接受的有效避孕方法,且必须同意持续使用这些防范措施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的120天以及放化疗后至少180天;周期性禁欲、安全期避孕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其他病理组织学类型的宫颈癌受试者,如神经内分泌癌、肉瘤等。

2.有远处转移证据。

3.曾接受全子宫切除术(切除子宫体+子宫颈)。次全子宫切除术或宫角切除术等保留宫颈的手术史是允许的。

4.因解剖异常等原因无法使用近距离放疗拒绝接受近距离放疗。

5.留置金属宫内节育器不能进行MRI成像。

6.随机前2年内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

7.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双侧肾盂积水,经研究者判断不能经肾造瘘术或输尿管支架置入术缓解。

8.既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抗PD-1抗体、抗 PD-L1抗体、抗 CTLA-4抗体等)或针对免疫共刺激因子(如:针对ICOS、CD40、CD137、GITR、OX40靶点的抗体等)等任何针对肿瘤免疫作用机制的治疗。

9.随机前2周内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 10 mg/日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受试者。

10.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具有免疫调剂作用的药物(如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2)。

11.存在需要全身系统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包括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性梅毒螺旋体感染以及需要全身系统治疗的真菌感染)。

12.随机前4周内发生严重感染。

13.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治疗(由研究者确定),开放性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研究期间需要进行择期的重大手术治疗。以诊断为目的的系统性盆腔/主动脉旁淋巴切除术是允许的。

14.随机前4周内使用过活疫苗。

15.患有活动性或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以下除外:不需系统治疗的白癜风、脱发、银屑病或湿疹;由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仅需要稳定剂量的激素替代治疗;仅需要稳定剂量的胰岛素替代治疗的I型糖尿病。

16.下列任何心脑血管疾病:

a)经充分抗高血压药物治疗仍无法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50 mmHg, 舒张压>100 mmHg) , 或有发生高血压危象, 高血压脑病的病史;

b)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肺栓塞、主动脉夹层、深静脉血栓及任何动脉血栓栓塞事件;

c)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 II级的心力衰竭;

d)存在需要长期药物干预的严重心律失常;允许入组无症状、心室率稳定的心房颤动患者;

e)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脑血管事件(CVA);

f)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g)既往患有心肌炎或心肌病病史。

17.已知原发性或继发性免疫缺陷,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18.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受试者,非活动性或无症状的乙型肝炎病毒(HBV)携带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1000 IU/mL,及活动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受试者。

19.患有活动性或有病史记录的炎症性肠病(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活动性憩室炎。

20.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21.已知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的病史。

22.已知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严重超敏反应的病史。

23.已知对顺铂有任何禁忌症。

24.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5.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导致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有风险,或将干扰研究药物的评价或受试者安全性或研究结果解析的任何状况(如患有其他严重疾病或精神类疾病等)。


【研究医院】

北京、湖南、湖北、安徽、陕西、河南、重庆、辽宁、内蒙古、江苏、宁夏、山东、云南、浙江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市(区)地址状态
1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已启动
2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已启动
3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已启动
4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市海定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已启动
5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中山路321号已启动
6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东方路1630号已启动
7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79号已启动
8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半山桥广济路38号已启动
9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绩溪路218号已启动
10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合肥市庐江路9号已启动
11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蚌埠市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路287号已启动
12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路院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方北路9号已启动
13济南市中心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济南市解放路105号已启动
1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已启动
15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济兖路440号已启动
16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71号已启动
17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市金碧路157号已启动
18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市南明区中山东路83号已启动
19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甘肃省兰州市 兰州市东岗西路11号已启动
20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218号已启动

受试者补偿

免费治疗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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