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炎】PA9159鼻喷雾剂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

停止招募
市辖区
II期
招募 20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2岁

BMI要求

无限制

试验分期

I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预约

项目周期

2022-03-30 至 2022-06-17

项目详情

【试验名称】

评价PA9159 鼻喷雾剂在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的Ⅱ期临床研究


【药物名称】

PA9159鼻喷雾剂


【适应症】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


【受试者获益】

1.免费体检;

2.有一定的交通补助(1800或PK采血组2400);

3.免费用药治疗

4.就诊知名三甲医院,全程专家团队跟踪服务


【快速筛选】

1) 年龄≥ 12 岁,性别不限;

2)随机入组前一种或多种过敏原检测呈阳性,认可皮肤点刺试验(SPT)、皮内试验、血清特异性 IgE 检测中任一种过敏原检测的结果;


【入选标准】

1) 年龄≥ 12 岁,性别不限;

2) 临床诊断依据参照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分会鼻科学组发布的《中国变应性鼻炎诊疗指南(2018 版)》,既往明确病史≥1 年(接受主诉),随机入组前一种或多种过敏原检测呈阳性,认可皮肤点刺试验(SPT)、皮内试验、血清特异性 IgE 检测中任一种过敏原检测的结果;临床表现可为:

a) 症状:打喷嚏、清水样鼻涕、鼻痒和鼻塞等症状出现 2 个或以上,每天症状持续或累计在 1 h 以上,可伴有眼痒、流泪和眼红等眼部症状;

b) 体征:常见鼻黏膜苍白、水肿,鼻腔水样分泌物;

c) 过敏症状呈现春季和/或秋季季节性发作特点,且本次入选时在症状发作期。

3) 筛选时、基线期 rTNSS 均值、治疗观察期首次给药前反应性鼻部症状总评分(rTNSS 评分)≥ 6 分,鼻塞≥ 2 分,喷嚏、流涕、鼻痒三种症状之一≥2 分(三个条件同时满足);基线期 rTNSS 均值为 D-4 晚上,D-3、D-2、D-1 早晨和晚上,以及 D1 早晨共 8 次评分的平均值;

4) 在筛选时经过示范,能够示范正确地使用鼻喷雾剂技术;

5) 筛选期经过培训后,在鼻腔给药时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呼吸运动;

6) 受试者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遵守研究步骤,包括正确使用药物喷鼻的辅助装置,理解并准确记录患者日志卡;能够理解并按计划接受治疗、实验室检查以及其他的研究程序。


【排除标准】

1) 既往不能耐受鼻内给药者;

2) 需要长期治疗的哮喘病患者(偶尔出现急性哮喘,或轻度、运动引起的哮 喘,研究期间无需用药或仅需要β受体激动剂治疗的患者可纳入);

3) 存在活动性或非活动性肺结核感染,未经治疗的局部或全身性真菌、细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者;

4) 存在青光眼、白内障、眼部单纯性疱疹、感染性结膜炎或其他眼部感染(变态 反应性结膜炎除外)者;

5) 在筛选期或 D1 首次给药前的鼻部检查中,存在任何鼻黏膜糜烂、鼻中隔溃疡或鼻中隔穿孔者;存在其他由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鼻内药物沉积的鼻部疾 病,例如急性或慢性鼻窦炎、药物性鼻炎、鼻息肉或鼻中隔偏曲者;

6) 3 个月内接受鼻窦手术或有鼻创伤尚未完全愈合者;

7) 筛选前 4 周内使用抗生素治疗的呼吸道感染者;

8) 严重的肺部疾病患者,如患 COPD(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9) 药物控制不稳定的心脏病患者;

10) 筛选前 6 个月内进行过脱敏治疗者;

11) 严重的肝、肾疾病,或肝肾功能检查异常(ALT、AST≥正常值上限 2 倍,或Cr>正常值上限 1.2 倍)者;

12) 筛选前 3 天内使用过短效处方和 OTC 抗组胺药者;前四周内使用鼻用糖皮质激素者;前 8 周内吸入、口服、肌肉/血管内注射、外用激素(含量≤ 1%的氢 化可的松乳膏除外)者;前 14 天内使用过鼻用或眼用过色甘酸者;前 10 天内使用过长效抗组胺药,如氯雷他定、地氯雷他定、非索非那定或西替利嗪者;前 72 h 内口服或鼻用鼻减充血剂、鼻用抗胆碱药物或口服抗白三烯药物者;前 5 个月内皮下给药奥马利珠单抗者;前 14 天内使用过抗过敏中草药者。

13) 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以下药物或/和治疗者:a.强效 CYP3A4 抑制剂,如:酮康唑、克拉霉素等;b.慢性或间歇性使用吸入的、口服的、肌肉注射的、静脉注射的和/或强效的局部用糖皮质激素;c.抗组胺药(试验期间所需的挽救治疗药物除外);d.白三烯调节剂;e.肥大细胞膜稳定剂(包括色甘酸钠、 尼多酸钠、四唑色酮、奈多罗米钠、吡嘧司特钾和曲尼司特等);f.减充血剂;g.抗胆碱药;h.免疫治疗剂;i.抗过敏中草药;

14) 试验期间计划在当地以外的地区旅行且连续 2天(48 h)或总数 3天以上者;

15) 既往 1 年内酗酒成瘾者(酗酒定义为:每周饮酒量大于 14 单位;1 单位酒精≈ 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药物滥用、吸毒或吸烟成瘾者(平均每天吸烟大于 10 支);

16) 对研究用药物及其辅料过敏的患者;

17)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的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

18) 在筛选期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且使用研究药物者;

19) 根据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因身体、文化水平或地理位置等原因,而可能对方案任何方面(包括访视计划和日记卡或问卷的完成)的依从性产生影响;

20)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的情况。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市(区)地址状态
1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38号已启动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已启动
3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州市广陵区南通西路98号已启动
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和平区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计划启动
5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红桥区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190号计划启动
6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望江山路1号已启动
7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678号计划启动
8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蚌埠市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路287号计划启动
9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16号计划启动
10烟台毓璜顶医院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东路20号计划启动
11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省太原市解放南路85号已启动
12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五一路382号计划启动
13通化市中心医院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市新光路176号计划启动
14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计划启动

受试者补偿

有补助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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