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瘤】XNW7201片-晚期实体瘤

停止招募
市辖区
I期
招募 5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70

BMI要求

无限制

试验分期

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预约

项目周期

2022-04-01 至 2022-09-29

项目详情

【实验名称】

评估WNT抑制剂XNW7201片在中国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Ⅰ/Ⅱa期临床研究


【研究药物】

XNW7201片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患者(乳腺癌、肝癌、肺癌、胃癌、结直肠癌、鼻咽癌、胰腺癌、胆管癌等等)


【时间安排】

随时预约安排


【受试者获益】

1.免费体检;

2.有一定的交通补助;

3.免费用药治疗;

4.就诊知名三甲医院,全程专家团队跟踪服务;


【快速筛选】

1.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2.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或目前无标准治疗或经标准治疗失败或对标准治疗不耐受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为 18-70 岁(含 18 和 70 岁),男女均可;

3.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标准治疗、 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4. 经肿瘤组织确认的存在Wnt信号通路基因突变(例如 RNF43 突 变或表达缺失、和/或 R-spondin基因融合或高表达)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仅限于剂量扩展组);

5. 按东部肿瘤合作组织(ECOG)标准,体能状态为 0~1 分;

6. 预期生存期≥12 周;

7. 按照 RECIST 1.1 标准,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病灶(剂量递增阶段不要求);

8.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骨髓储备基本正常: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 /L, 血小板≥100×109 /L,以及血红蛋白≥90 g/L;

• 肝脏功能基本正常: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ULN),ALT 和 AST ≤2.5 倍的正常值上限,如有肝转移,则ALT和AST≤5×ULN;

• 肾功能正常:肌酐≤1.5 倍 ULN 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Cockcroft -Gault 公式);

•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凝血酶原时间(PT)、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和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倍 ULN;

• 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LVEF)≥50%;

9. 经血清白蛋白校正后的血清总钙浓度在正常值范围内(血清总钙的正常值范围:2.25-2.75 mmol/L);

10. 血清镁浓度≥正常值下限(lower limit of normal,LLN);

11.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或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 ,避孕药或避孕套);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 14 天内血清 HCG 检查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1. 已知或怀疑对 XNW7201 片及其代谢物或其药用辅料(无论有无活性)有过敏史者;

2. 既往接受过 WNT 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3. 具有脊髓压迫、脑转移或脑膜转移的患者,但是通过外科手术、 全脑放疗或立体定向放射手术治疗后,疾病稳定≥8 周和/或首次给药前≥4 周不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患者除外;

4. 受试者具有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多种因素之一(比如无法吞咽等)或患有慢性腹泻、肠梗阻、溃疡性疾病、不受控制的恶心、 呕吐、腹泻以及吸收不良综合征等其他疾病可能明显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

5. 患者在入组前 2 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癌的患者除外;

6. 前期接受过抗肿瘤治疗而毒性仍未恢复者(根据 NCI-CTCAE 5.0毒性没有恢复到≤ 1 级),脱发除外;

7. 在试验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8. 在试验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生物治疗、放射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抗肿瘤治疗(除外亚硝基脲和丝裂霉素 C);在试验首次给药前 6 周内接受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在试验首次给药前 1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作用的中草药治疗;在试验首次给药前 1 周内接受过姑息性局部放疗;

9. 患者正在服用(或在首次用药前 1 周不能停用)任何已知抑制或诱导 CYP3A4 的药物;

10. 在试验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活动性溃疡或伤口未完全愈合的患者;

11. 间质性肺病、结节病、矽肺、特发性肺纤维化或超敏性肺炎者;

12. 在试验首次给药前需要双磷酸盐治疗有症状的高钙血症者;

13. 符合骨质疏松症诊断标准(DXA 检测的 T 值≤-2.5 者)或由研究者判断具有骨质疏松高风险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条),通过抗骨质疏松辅助治疗后达到研究者可接受的范围的受试者除外:

a) 有症状的脊椎脆性骨折或髋部、骨盆、手腕或其他部位的脆性骨折者(脆性骨折:受到轻微创伤或日常活动中即发生骨折);

b) 中度(椎体高度下降 25%-40%)或严重的(椎体高度下降>40%)形态学脊椎骨折者;

14. 甲状旁腺功能亢进、佩吉特氏病或软骨病者;

15. 目前正在使用或服用研究药物 4 周内需要使用肝素、华法林或类似的抗凝剂者(用于治疗/预防的低分子量肝素、利伐沙班除外);

16. QTc 间期延长(定义为男性> 450ms,女性>470ms)或其他重要的心电图异常包括二度房室传导阻滞Ⅱ型,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心率小于 50 次/分);

17. 心衰,缺血性心脏病,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需要药物治疗的持续的心率失常(≥2 级,CTCAE v5.0)或由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不稳定的并发疾病者;

18. HIV 感染,活动性 HBV 感染(HBsAg 阳性、或者 HBsAg 阴性但HBcAb 阳性,且 HBV DNA 阳性),HCV 感染;

19.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者;

20.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者;

21. 经研究者判断,客观条件(包括受试者心理状态,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或地域因素等)使受试者无法完成计划研究或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及合并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者。


【所需资料】

1.近期出入院记录

2.近期血象检查(肝功能、血常规等)

3.治疗用药说明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市(区)地址状态
1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582号计划启动
2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计划启动
3 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116号计划启动
4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已启动
5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300号已启动
6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市普陀区上海市枫林路180号计划启动
7上海市胸科医院上海市长宁区上海市淮海西路241号计划启动
8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市河西区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计划启动
9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79号计划启动
10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南昌市永外正街17号计划启动
11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计划启动
12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蚌埠市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路287号计划启动
13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沈阳市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计划启动
14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济兖路440号计划启动
15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街3号计划启动
16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纬五路7号已启动
17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洛阳市洛阳市涧西区景华路24号计划启动
18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计划启动
19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省海口市白水塘路48号计划启动
20云南省肿瘤医院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市昆州路519号计划启动
2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哈平路150号计划启动
22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16号计划启动
23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健康路计划启动
24甘肃省肿瘤医院甘肃省兰州市 甘肃省兰州市小西湖东街2号计划启动
25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71号计划启动
26吉林省肿瘤医院吉林省长春市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湖光路1018号计划启动

受试者补偿

有补助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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