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 JAB-21822 - 治疗KRAS p.G12C突变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停止招募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
BMI要求
无限制
试验分期
II期
体检时间
随时预约
项目周期
2022-04-14 至 2023-04-14
【实验名称】
评价 JAB-21822 用于 KRAS p.G12C 突变的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及扩展的 I/II 期临床研究
【研究药物】
JAB-21822
【适应症】
晚期肿瘤瘤患者(肺癌)
【时间安排】
随时预约安排
【受试者获益】
1.免费体检;
2.有一定的交通补助;
3.免费用药治疗;
4.就诊知名三甲医院,全程专家团队跟踪服务;
【快速筛选】
1.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的有 KRAS p.G12C 突变 的 NSCLC
3.受试者须经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即既往接受过抗 PD-1 治疗或 PD-L1 治疗(除非使用有禁忌)和/或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或靶向治疗(如果是驱
动基因阳性的,如 EGFR、ALK 或 ROS1)后进展或不耐受;受试者至多不超过 3 线治疗(如果接受过辅助或新辅助治疗且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停止后 6
个月内出现复发/进展,则可将该治疗作为经过了 1 个线数的治疗);
【入选标准】
1. 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的操作之前需获得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的书面知情 同意书;
2. 年龄≥18 岁;
3. 对于各个阶段入组的人群限定如下: 剂量递增阶段: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或不愿意进行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优先入组有 KRASp.G12C 突变的实体瘤; 剂量扩展阶段: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
移的有 KRAS p.G12C 突变 的 NSCLC、CRC 及其他实体瘤受试者。对以下三个队列人群的既往治疗要求如
下:
针对 NSCLC 人群:
受试者须经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即既往接受过抗 PD-1 治疗或 PD-L1 治疗(除非使用有禁忌)和/或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或靶向治疗(如果是驱
动基因阳性的,如 EGFR、ALK 或 ROS1)后进展或不耐受;受试者至多不超过 3 线治疗(如果接受过辅助或新辅助治疗且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停止后 6
个月内出现复发/进展,则可将该治疗作为经过了 1 个线数的治疗);
4. 对组织标本的要求:
剂量递增阶段:受试者自愿提供既往组织标本,或自愿进行组织活检。如提供,组织标本将在本研究指定的中心实验室进行入组后的回顾性分析,确认
KRAS p.G12C 突变情况;
剂量扩展阶段:受试者筛选期需提供当地实验室检测 KRAS p.G12C 突变结果, 此外也需提供既往组织标本(3 年内)或在 JAB-21822 首次给药前接受肿瘤组织活检以供中心实验室回顾性确认 KRAS p.G12C 突变。如受试者无既往的 KRASp.G12C 检测结果,则需在筛选期入组前提供既往组织标本(3 年内)或在 JAB-21822 首次给药前接受肿瘤组织活检以获得组织标本,由本研究指定的中心实验室对组织标本进行前瞻性筛选,确认具有 KRAS p.G12C 突变后,受试者才可入组(即所有患者均需提供组织标本供中心实验室检测)。
5. 预期生存期≥3 个月;
6. 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个符合 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如果没有未经过放射性治疗的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时,可选择在首次给药≥4 周前接受过放射性治疗且影像学证实发生进展的病灶作为靶病灶;
7. ECOG 评分 0-1;
8. 受试者筛选期器官功能满足以下实验室指标:
a.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 x 109/L; b.血小板≥100 x 109/L;
c.血红蛋白≥9 g/dL;
d.肝功能:
-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ULN),吉伯特氏症候群受试者胆红素≤2.0倍 ULN;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1.5 倍 ULN(如有肝转移,则≤3.0 倍 ULN);
e.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3,如果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药物治疗,要求INR<3;
f. 血 清 肌 酐 ≤ 1.5 mg/dL ( 132.6umol/L ) 或 肾 小 球 滤 过 率 ( eGFR )≥ 60mL/min/1.73 m2;
9. 育龄妇女在进入本研究前,血清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并同意从研究开始,至 研究药物末次用药后至少 3个月内完全避孕;无生育可能的女性受试者应自然闭经至少 12 月;或筛选期至少 6 周之前经历过双侧卵巢切除、子宫切除或输卵管结扎;在单侧卵巢切除的情况下,其生育状况将通过激素水平进行确定;
10. 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研究开始至研究药物末次用药后至少 3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既往(≤2 年)或目前患有其他病理类型的实体肿瘤或血液肿瘤,除外宫颈原位癌、浅表非侵袭性膀胱癌、已治愈的Ⅰ期皮肤癌(除外黑色素瘤);
2. 既往使用过 KRAS p.G12C 抑制剂治疗的;
3. 对试验药物或赋形剂(如微晶纤维素等)严重过敏;
4. 患有恶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筛选期新诊断的无需治疗的无症状脑转移或治疗后且神经系统稳定的脑转移除外。治疗后且神经系统稳定的脑转移是指经过手术、手术+放疗或放疗后,在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无疾病进展或出血证据且在入组前至少停止使用类固醇激素 14 天;
5. 患有活动性感染或开始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患有活动性感染(≥2 级);
6. HIV、HBV、或 HCV 病毒筛查: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 活动性乙肝(定义为筛选期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同时检测到 HBV-DNA 检测值高于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
– 活动性丙肝(定义为筛选期丙肝病毒表面抗体[HCVAb]检测结果呈阳性,且HCV-RNA 检测值高于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
7. 既往(首次用药前≤6 个月)患有任何严重的和/或不可控制的疾病或经研究者和申办者判定可能影响受试者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疾病,如:
– 未控制良好的疾病,或参加本研究可能会影响对这些疾病的控制;
– 失代偿性肝脏疾病;
– 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病症或慢性疾病,包括不能吞服试验药物、活动性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伴有肠道吸收不良的慢性腹泻、难治性恶心呕吐和/或之前有影响吸收的外科手术,或需要长期进行静脉营养治疗;
8. 既往(首次用药前≤6 个月)或现有证据表明有下列疾病: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脑血管意外;
9. 受试者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下列任何一项:
– 患有先天性 QT 间期延长综合征;
– 严重的室性或室上性心律失常(心率控制良好的心房纤颤且无其他心脏异常的受试者除外);
– 超声心动(ECHO)或多门电路(影像)探测(MUGA)测定左心室射血分数<50%;
– 静息心动过缓(<50 次/分钟),取质量合格的三次心电图(ECG)心率值的平均值;
– 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例如 III-IV 级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不全;
10. 筛选期用 Fridericia 公式计算的三次心率校正后的 QT 间期(QTcF)的平均值>470 msec;
11. 在首次给药前存在未缓解的>1 级的与抗肿瘤治疗相关的毒性(除外脱发、临床上无重要意义的实验室异常值;2 级的外周神经病变及血红蛋白水平 9-10g/dL 的2 级贫血),对于 2 级甲状腺疾病,若经治疗后目前病情平稳,研究者与申办者医学监查员审核同意后可以入组;
12.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既往和伴随治疗
13.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
14. 在首次给药前 21 天内使用过抗癌药物治疗(除外前列腺癌、乳腺癌等的抗激素治疗)或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对 PD-1/PD-L1 类的大分子等抗体类的要求参见第 15 条);
15.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使用过 PD-1/PD-L1 抗体或其他抗肿瘤抗体类药物;
16. 在首次给药前 21 天内接受过放射性治疗的患者不可入组,但在首次给药 14 天前对仅限于非靶病灶的姑息性放射治疗的患者除外;
17. 在 JAB-21822 首次给药前 14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及整个试验期间直到最后一次给药后 14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不能停止使用已知是 CYP3A4 酶的强诱导剂或抑制剂或敏感底物的药物或是安全治疗窗窄并且是CYP3A4 代谢酶的底物的药物;
18.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进行过大手术、受到过严重创伤,或在治疗期间计划进行大手术的受试者(将由研究者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后决定);
19. 在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输全血、红细胞或血小板输注以及升血小板药物(如血小板生成素、白介素-11 等);
20. 在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促红细胞生成素或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培非格司亭或非格司亭 );
21. 在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过已知有导致尖端扭转性室速风险的药物;
22. 在首次给药前 3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取时间长者)不能停用质子泵抑制剂 (PPI)或 H2 受体阻断剂(附录 H);
23. 预期研究药物治疗期间不能戒酒的受试者;
24. 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符合入组的情况。
【所需资料】
1.近期出入院记录
2.近期血象检查(肝功能、血常规等)
3.治疗用药说明
4.基因检测报告
| 序号 | 机构名称 | 省 | 市(区) | 地址 | 状态 |
|---|---|---|---|---|---|
| 1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38号 | 已启动 |
| 2 | 常州市肿瘤医院 | 江苏省 | 常州市 | 常州市怀德北路1号 | 已启动 |
| 3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82号 | 已启动 |
| 4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杭州市半山桥广济路38号 | 已启动 |
| 5 |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江西省 | 赣州市 | 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23号 | 已启动 |
| 6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 安徽省 | 芜湖市 | 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 | 已启动 |
| 7 |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 已启动 |
| 8 | 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36号 | 已启动 |
| 9 | 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 | 河南省 | 南阳市 | 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南路46号 | 已启动 |
| 10 | 重庆大坪医院 | 重庆市 | 渝中区 | 庆市渝中区长江支路10号 | 已启动 |
受试者补偿
有补偿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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