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损】SIM0417联用利托那韦治疗中度肝功能不全
停止招募适应症
中度肝损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75
BMI要求
19-35
试验分期
I期
体检时间
随时预约
项目周期
2022-06-01 至 2022-10-01
【试验名称】
评价SIM0417联用利托那韦在中度肝功能不全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后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多中心、非随机、开放、平行对照的I期临床研究
【适应症】
中度肝损
【时间安排】
随时预约体检,体检合格后连住5天
【受试者获益】
1.免费体检;
2. 连住5天中度患者补助7700,适度报销路费和住宿费。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需充分了解研究内容和过程,以及可能的风险,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岁且≤75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3. 男性受试者体重≥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 kg;体重指数≥18 kg/m2且≤28 kg/m2。
4. 育龄女性筛选期、基线期血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已绝经或手术绝育;男性受试者愿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已手术绝育。
5. 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其他原因导致(药物性肝损伤患者除外)的慢性(诊断≥6个月,疾病状态稳定≥4周)、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评分:7-9分,评分标准见附录3)。对于无法判断是否处于疾病状态稳定,须在筛选期进行2次检查,且间隔至少2周,以判断疾病稳定状态。研究者采用标准诊疗手段,结合患者既往病史、实验室检查、肝活检或影像学检查等文件确诊为慢性肝功能损害者,再根据Child-Pugh分级评估(脑病等级、腹水、血清白蛋白、血清胆红素、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的秒数)。
6. 入选前14天内未用药,或对肝功能损害或其他合并疾病的治疗有稳定的用药方案(至少2周未调整用药种类、剂量或频率)。
7. 肾小球滤过率(eGFR,基于CKD-EPI公式计算绝对eGFR:绝对eGFR= CKD-EPI计算出的eGFR×BSA/1.73,计算公式见附录2)≥ 60 mL/min。
8. 除肝功能不全及并发症外,研究者根据病史问询、全面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液检查、凝血酶功能 、甲状腺功能)、12导联心电图、X-胸片、腹部B超、甲状腺B超检查等判断身体状态可接受者。
【排除标准】
1. 哺乳期女性。
2. 过敏体质者,包括严重药物过敏或药物变态反应史;或可能对研究药物或研究药物的任何辅料过敏。
3. 存在静脉采血困难者。
4. 筛选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外伤、接受过外科大手术、消化系统外科手术影响药物吸收者。
5. 筛选前的6个月内,存在心肌梗死、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V 级)、有临床意义且需治疗或干预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或左心室功能不全病史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了接受任何药物干预的临床试验。
7.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400 mL,或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输血或血液制品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有嗜烟、嗜酒,并且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备注:嗜烟定义为≥5支/日;嗜酒定义为每日规律饮酒超过以下标准量为:啤酒570 mL,清淡啤酒750 mL,红酒200 mL 或白酒60 mL,各约含酒精20 g)
9. 有药物滥用史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
10.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CYP3A4强诱导剂。
11.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8h 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含咖啡因的食品或饮料等)或有剧烈运动者。
12. 筛选前1个月内曾接种过疫苗(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除外),或计划会在治疗过程中/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2周内接种疫苗者。
13. 筛选时12导联心电图,Fridericia公式(计算公式见附录4)校正的QT间期(QTcF)≥470 msec(女)/450 msec(男)。
14. 筛选时SARS-CoV-2核酸检测阳性。
15.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16. 曾经接受过肝移植。
17. 肝衰竭患者,或有肝硬化严重并发症的患者。
18. 肝性脑病患者(根据Child-Pugh评分标准为3-4级肝性脑病)。
19. 肝功能波动或快速恶化,表现为筛检期间临床和/或实验室肝损害症状的广泛变化或恶化(如晚期腹水、发热、活动性消化道出血)。
20. 严重的门静脉高压,或经外科门静脉-全身分流,或过去两个月食道静脉曲张出血。
21. 怀疑或确诊为肝癌或其他恶性肿瘤患者。
22. 本研究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具有明确潜在肝毒性的药物(如氟烷等)。
23. 除致肝功能不全诊断的疾病本身外,患有其他任何脏器的急性疾病者,以及患有任何可能影响研究药物体内过程的慢性疾病者(例如肾功能不全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
24. 使用华法林或相关香豆素类进行抗凝血治疗。
25. 筛选时,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100 mmHg;脉搏>100 bpm。
26. 合并其他病毒感染(抗-HIV阳性)或合并梅毒感染。
【资料准备】
肝功能检查单
| 序号 | 机构名称 | 省 | 市(区) | 地址 | 状态 |
|---|---|---|---|---|---|
| 1 |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 山东省 | 济南市 |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766号 | 已启动 |
受试者补偿
7700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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