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列腺癌】E10B治疗晚期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

停止招募
蚌埠市
I期
招募 2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前列腺癌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80

BMI要求

无限制

试验分期

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预约

项目周期

2022-06-01 至 2022-09-16

项目详情

【实验名称】

一项开放性、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研究,评估E10B在晚期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患者中单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


【研究药物】

E10B(重组人γ-干扰素腺病毒注射液(Ad/hIFN-γ))


【适应症】

晚期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


【申办方】

广州达博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给药方案】

重组人γ-干扰素腺病毒注射液(Ad/hIFN-γ),前列腺局部肿瘤注射局部给药


【时间安排】

随时预约安排


【受试者获益】

1.免费体检;

2.有一定的交通补助和采血补助,共计15000;

3.免费用药治疗;

4.就诊知名三甲医院,全程专家团队跟踪服务;


【项目特点及优势】

既往有同类药物上市使用,该药物预期可避免或在联合其他化疗药物使用时减轻其他化疗药物的细胞毒作用、避免长期反复用药、对远端肿瘤也可能产生疗效、节约住院治疗费用 ,药物注射进入原发病灶肿瘤内直接抑制肿瘤细胞和诱导肿瘤细胞凋亡,抑制肿瘤生长,并可激发免疫系统对远端其他部位肿瘤也可能产生疗效。是一种载有r-干扰素(具有抗肿瘤、调节免疫作用)的腺病毒制剂。


【快速筛选】

根据病史资料检查结果诊断为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并经标准治疗失败的患者,诊断需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①血清睾酮达到去势水平(<50 ng/dl或<1.7nmol/L);②生化进展:间隔1周或以上连续 3 次测量前列腺特异抗原( PSA)上升,连续两次较最低值升高 50%以上,且PSA>2μg/L;或影像学进展:骨扫描发现2个或2个以上的新病灶或符合实体瘤反应评价标准的软组织病灶增大。


【入选标准】

1.18~80岁成年男性患者。

2.经组织学证实的前列腺癌患者。

3.根据病史资料检查结果诊断为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并经标准治疗失败的患者,诊断需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①血清睾酮达到去势水平(<50 ng/dl或<1.7nmol/L);②生化进展:间隔1周或以上连续 3 次测量前列腺特异抗原( PSA)上升,连续两次较最低值升高 50%以上,且PSA>2μg/L;或影像学进展:骨扫描发现2个或2个以上的新病灶或符合实体瘤反应评价标准的软组织病灶增大。

4.体力状况:ECOG PS ≤2。

5.预计生存期≥3个月。

6.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且知情同意书签署过程符合法规要求。


【排除标准】

1.过敏性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药物有过敏史者),已知或怀疑对受试药物组分(如Ad/hIFN-γ、NaCl、Tris碱、盐酸、MgCl2▪6H2O、甘油、注射用水等)过敏或给予的本试验相关任何药物过敏。

2.筛选时,血常规检查指标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 白细胞计数<3×109/L;
  • 血小板<80× 109/L;
  • n血红蛋白<80 g/L。

3.筛选时肝功能检查指标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 血清总胆红素>1.5×正常上限(ULN);
  • 天门冬氨酸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5×ULN。

4.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HBV-DNA>1000 IU/mL。

5.筛选时肾功能检查指标符合以下标准:肌酐清除率≤ 4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6.筛选时凝血功能检查指标符合以下标准:INR≥1.3(未使用抗凝剂);INR≥ 3(使用抗凝剂)。

7.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尚未恢复,毒副反应>1级(NCI-CTCAE 5.0),脱发除外。

8.活动性、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HIV阳性、有器官移植病史者。

9.活动性感染或传染性疾病。

10.不稳定的脑转移患者。

11.抗腺病毒抗体IgG检测为阴性的患者。

12.给药前4周内使用了大剂量免疫抑制剂或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或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化疗者。

13.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预计在试验期间需进行外科大手术(计划择期手术)者。

14.给药前2周内正在使用抗病毒药物者。

15.筛选时有如下情况者:①有严重性大于纽约心脏病协会II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性心绞痛(休息时出现心绞痛症状)或不能控制的心肌梗塞;②需要接受抗心律失常药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QTc>450ms(男性);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③血栓性或栓塞性静脉或动脉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动脉血栓形成、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等。

16.有生育计划者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进行避孕者。

17.既往有明确的严重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等。

18.未戒断的酗酒/吸毒者。

19.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活/减毒疫苗的患者(给药前已完成2剂新冠疫苗接种者除外)。

20.给药前4周内入组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

21研究者认为由于各种原因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所需资料】

1.近期出入院记录、CT、病理报告

2.近期血象检查(肝功能、血常规等)

3.治疗用药说明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市(区)地址状态
1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蚌埠市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路287号已启动

受试者补偿

15000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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