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瘤】AMX3009 治疗 HER2 阳性晚期实体瘤
停止招募适应症
实体瘤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大于18
BMI要求
无限制
试验分期
I期
体检时间
随时预约
项目周期
2022-06-01 至 2022-12-31
【实验名称】
AMX3009 在 HER2 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单臂、开放、剂量爬坡单次和多次给药的Ⅰa 期临床研究
【研究药物】
AMX3009 ( 靶向药)
【适应症】
HER2 阳性(或 HER2 过表达)实体瘤
【申办方】
安润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给药方案】
给药设定为单次给药、多次给药及维持期给药。 单次给药未出现 DLT 的受试者,间隔 5 天后进入多次给药阶段。多次剂量与单次剂量相
同,用药周期预设每两天一次。
【时间安排】
随时预约安排
【受试者获益】
1.免费体检;
2.有一定的交通补助和采血补助;
3.免费用药治疗;
4.就诊知名三甲医院,全程专家团队跟踪服务;
【项目背景】
AMX-3009马来酸是自主开发的一种HER2不可逆抑制剂,拟用于治疗HER-2阳性乳腺癌、HER-2阳性胃癌、HER-2过表达胰腺癌。靶向治疗药物主要是指特异性地靶向肿瘤靶点,从而起作用的一类药,作用更加精确,副反应相对更小一些。
【快速筛选】
1.年龄≥18 周岁,性别不限。
2.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证实的 HER2 表达阳性的晚期实体瘤患者(HER2 表达阳性指不少于 10%的肿瘤细胞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 2+且经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确认阳性者,或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 3+[染色强度范围 0~3])。
3.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4.(剂量递增阶段)根据 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入选标准】
1.年龄≥18 周岁,性别不限。
2.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证实的 HER2 表达阳性的晚期实体瘤患者(HER2 表达阳性指不少于 10%的肿瘤细胞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 2+且经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确认阳性者,或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 3+[染色强度范围 0~3])。
3.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4.(剂量递增阶段)根据 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5.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6.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
7.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 9 /L ,血小板(PLT)≥75×10 9 /L,血红蛋白(Hb)≥90g/L;总胆红素(TBIL)≤1.5×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都≤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都≤5×ULN;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 (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Fridericia 法校正的 QT 间期(QTcF)男性<450ms,女性<470ms。
8.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90 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除外以下几项: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6 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2.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5.既往曾接受过 HER2 为靶点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拉帕替尼除外)。
6.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8.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9.首次给药前 1 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10.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抗体检测阳性。
11.活动性乙型肝炎(如果 HBsAg 阳性和/或 HBcAb 阳性,HBV-DNA 高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非活动性乙型肝炎者试验期间计划服用抗乙肝病毒类药物);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 高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
12.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 级;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任何增加 QTc 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综合症、长 QT 综合症家族史、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 QT 间期的伴随药物。
13.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14.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5.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6.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7.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18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所需资料】
1.近期出入院记录、CT、病理报告
2.近期血象检查(肝功能、血常规等)
3.治疗用药说明
| 序号 | 机构名称 | 省 | 市(区) | 地址 | 状态 |
|---|---|---|---|---|---|
| 1 | 上海市东方医院 | 上海市 | 浦东新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 | 已启动 |
| 2 | 山东省肿瘤医院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济南市济兖路440号 | 已启动 |
受试者补偿
有补助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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