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瘤】NTQ1062片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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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
I期
招募 2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大于18

BMI要求

无限制

试验分期

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预约

项目周期

2022-06-01 至 2022-10-29

项目详情

【实验名称】

NTQ1062片在中国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性和初步疗效评估的I期临床研究


【研究药物】

NTQ1062片


【适应症】

晚期实体肿瘤


【申办方】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给药方案】

用法用量:递增剂量组20 mg、50 mg、100 mg、200 mg、300 mg、400 mg,每天口服一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7天)及多次给药(连续给药21天,28天为一个周期,治疗到不可耐受或疾病进展或受试者退出)


【时间安排】

随时预约安排


【受试者获益】

1.免费体检;

2.有一定的交通补助和采血补助;

3.免费用药治疗;

4.就诊知名三甲医院,全程专家团队跟踪服务;


【项目特点及优势】

AKT处于细胞生存通路PI3K/ALK/mTOR信号传导的核心地位,该通路在肿瘤细胞中非常常见,与肿瘤的发生、生长及转移都有重大联系。

AKT可以促进细胞生产和增值,引起细胞从良性转化为恶性;促进细胞运动和侵袭,引起肿瘤转移和播散;抑制细胞凋亡和促进血管生长,促进肿瘤血管生长;与化疗耐药/内分泌耐药相关,改变化疗疗效。


【快速筛选】

1.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剂量递增阶段)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4.ECOG体力评分0-1分。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剂量递增阶段)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4.ECOG体力评分0-1分。

5.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有充分的器官功能: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PLT)≥75×109/L、血红蛋白(Hb)≥85g/L;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肾功能:肌酐(Cr)≤1.5×ULN、肌酐清除率(Ccr)(仅肌酐>1.5×ULN时需计算)≥50ml/min/1.73m2(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尿蛋白: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尿蛋白定性≤1+、或尿蛋白定性≥2+,24小时尿蛋白<1g。

7.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8.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9.对于200mg及以上剂量组,需要提供最近一次采集的肿瘤组织的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肿瘤(FFPE)组织块或足够分析检测用的新鲜切片的未染色、连续肿瘤切片,用于基因的分子生物学分析。如不能提供,需经过研究者和申办方讨论批准方可入组。


【排除标准】

1.血糖明显异常,包括以下任一情况:1) 被诊断为1型糖尿病;2) 空腹血糖≥ 8.33 mmol/l (150 mg/dL);3) HbA1c≥8%。

2.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除外以下几项:1)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2)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3)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3.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4.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6.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使用过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者CYP3A4强效诱导剂。

7.既往曾接受过AKT、PI3K或mTOR抑制剂治疗。

8.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9.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0.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1.存在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12.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3.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研究中心检测值下限),允许除干扰素以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14患有间质性肺病者。15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1)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QTc间期>450 ms等;2)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3)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4)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16.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17.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8.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9.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0.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

21.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2.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所需资料】

1.近期出入院记录、CT、病理报告

2.近期血象检查(肝功能、血常规等)

3.治疗用药说明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市(区)地址状态
1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已启动
2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济兖路440号已启动

受试者补偿

有补助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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