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2 阳性乳腺癌】MRG002治疗HER2 阳性乳腺癌II 期临床试验

停止招募
长沙市
II期
招募 2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HER2 阳性乳腺癌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 岁,≤75 岁

BMI要求

24

试验分期

I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安排

项目周期

2022-08-31 至 2023-11-22

项目详情

【实验名称】

评价 MRG002 单药治疗存在肝转移的 HER2 阳性乳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 多中心、单臂 II 期临床试验


【研究药物】

MRG002


【适应症】

HER2 阳性乳腺癌


【时间安排】

随时预约安排


【受试者获益】

1.免费体检;

2.有一定的交通补助和采血补助;

3.免费用药治疗;

4.就诊知名三甲医院,全程专家团队跟踪服务;


【快速筛选】

1.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2. 年龄≥18 岁,≤75 岁,性别不限,预期生存期≥12 周; 

3. 体力状况评分 ECOG 0 或 1 分; 

4. 经中心实验室确认的 HER2 阳性乳腺癌受试者。HER2 阳性定义为:HER2 免疫组化 IHC 3+或者 FISH 阳性,HR 阳性及 HR 阴性均可纳入。受试者至少接受两线针对复发/转移性乳腺癌的抗 HER2 治疗,必须包括:

a)曲妥珠单抗(或生物类似物)的治疗,

b)抗 HER2 酪氨酸激酶抑制 剂的治疗。 注意:如果抗 HER2(新)辅助治疗后 12 个月内出现复发或转移,这样的抗 HER2(新)辅助 治疗算作针对复发/转移的一线治疗。


【入选标准】

1.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2. 年龄≥18 岁,≤75 岁,性别不限,预期生存期≥12 周; 

3. 体力状况评分 ECOG 0 或 1 分; 

4. 经中心实验室确认的 HER2 阳性乳腺癌受试者。HER2 阳性定义为:HER2 免疫组化 IHC 3+或者 FISH 阳性,HR 阳性及 HR 阴性均可纳入。受试者至少接受两线针对复发/转移性乳腺癌的抗 HER2 治疗,必须包括:

a)曲妥珠单抗(或生物类似物)的治疗,

b)抗 HER2 酪氨酸激酶抑制 剂的治疗。 注意:如果抗 HER2(新)辅助治疗后 12 个月内出现复发或转移,这样的抗 HER2(新)辅助 治疗算作针对复发/转移的一线治疗。 

5. 受试者能够提供进行 HER2 检测的肿瘤原发或转移灶部位标本(石蜡块、石蜡包埋切片或新鲜 组织切片均可),如不能提供存档组织标本,须进行新鲜组织活检。 

6. 须有经研究者确认的最近一次治疗期间或之后肿瘤疾病进展的影像学证据;根据 RECIST v1.1 标准,基线至少有 1 个可测量肝部靶病灶(靶病灶定义:增强 CT 或 MRI 扫描单个病灶最长径 ≥10 mm,如果病灶为淋巴结,则短径≥15 mm;可测量病灶应未接受过放疗,但位于既往放疗 照射野内或局部治疗后的可测量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亦可选为靶病灶)。 

7.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骨髓: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 90 g/L,且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 14 天内未接受过生物反应调节剂(如促粒细 胞、红细胞生长因子等)治疗; 

• 肝脏:总胆红素(TBIL)≤1.5×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和碱性磷酸酶(ALP)≤5×ULN;血清白蛋白≥28 g/L;碱性磷酸酶(ALP)≤5× ULN;

• 肾脏: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 Cockcroft and Gault 公式); 

• 尿常规检测尿蛋白<2+;若基线时尿蛋白≥2+,24 小时尿蛋白定量须≤1.0 g; 

•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ULN(除正在接受治疗性抗凝药物外); 

• 无严重心脏功能异常,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 AE 恢复至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通用不良事件术语第 5.0 版(NCI CTCAE v5.0)≤1 级(脱发、2 级甲减、非临床显著性或无症状性实验室异常除外)。 

8.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 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 1 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试 验药物给药前≤7 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 既往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 

注意: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膀胱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除外;或已接受根治性治 疗并在治疗5年内未复发的患者可以参加本试验; 

2. 存在周围神经病变≥2 级(依据 CTCAE v5.0); 

3. 接受过以下任一治疗: 

a) 既往接受过抗 HER2 靶向抗体偶联药物或以 MMAE 为有效载荷的偶联药物; 

b)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的研究药物或抗肿瘤疫苗; 

c)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抗肿瘤药物(对于小分子靶向药物,该洗脱期为 2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 以较长者为准;对于细胞毒性药物,该洗脱期为 3 周;对于大分子靶向药物或免疫治疗药物, 该洗脱期为 4 周); 

d)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接受过乳腺癌内分泌治疗; 

e)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针对骨转移灶的姑息性局部放疗为首次给药前 2 周内); 

f)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当前需要使用强效 CYP3A4 抑制剂或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巴比妥类、 卡马西平、利福平、地塞米松、波普瑞韦、伊曲康唑、酮康唑、克拉霉素、地尔硫卓、奈法 唑酮); 

g) 首次给药前应用阿霉素累积已达 450 mg/m2或同等剂量的其它蒽环类药物(蒽环类药物剂量); 

h)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或计划在接受研究药物后 12 周进行大型 手术。 

4. 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5. 有失代偿肝硬化病史,Child-pugh 肝功能分级为 B 级(>7 分)或 C 级; 

6. 弥漫性肝转移患者,肝部转移病灶大于肝脏体积的 2/3; 

7. 有合并临床症状的、严重危及受试者生命安全的或急需临床处理的胸腔或腹腔积液,或有合并临 床症状的心包积液; 

8.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任何严重或无法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包括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未控制良好的糖尿病(受试者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糖 化血红蛋白≥8%),以及有活动性出血体征等; 

9. 有未控制良好的心脏疾病,包括 NYHA 2 级以上的心力衰竭、不稳定心绞痛、首次给药前 6 个月 内发生过心肌梗塞或卒中、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QT 间期延长综合征, 如 QTc > 450 ms(男性)或 QTc > 470 ms(女性); 

10. 有活动性感染证据包括乙型肝炎(需同时满足 HBsAg 阳性,且 HBV DNA 高于检测下限,并排 除药物或其他原因所致肝炎),丙型肝炎(需同时满足抗-HCV 抗体阳性,且 HCV RNA 结果大于 检测下限)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需要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进行静脉抗感染治疗的 活动性细菌、其他病毒、真菌、立克次体或寄生虫等感染; 

11.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发生肺栓塞或深静脉血栓形成(使用输液港、PICC 这类导管引起 的血栓除外); 

12. 既往有或合并间质性肺炎、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重度肺功能不全、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等病史; 

13. 具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剂 量>10 mg/天的泼尼松或其他等效激素),并在入组前 2 周内仍在继续使用; 

14. 对 MRG002 任一组分(组氨酸、盐酸组氨酸、蔗糖和聚山梨酯 80)有过敏史或既往对曲妥珠单 抗注射液有≥3 级的过敏史; 

1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市(区)地址状态
1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582号已启动
2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已启动
3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海珠区盈丰路33号已启动
4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已启动
5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已启动
6 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116号已启动
7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00号已启动
8北京医院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已启动
9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300号已启动
10徐州市中心医院江苏省徐州市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199号已启动
11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55号已启动
12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半山桥广济路38号已启动
1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已启动
1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88号已启动
15安徽省肿瘤医院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环湖东路107号已启动
16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蚌埠市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路287号已启动
17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沈阳市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已启动
18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济兖路440号已启动
19临沂市肿瘤医院山东省临沂市临沂市兰山区陵园东街6号已启动
20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纬五路7号已启动
21郑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已启动
22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已启动
2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哈平路150号已启动
24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已启动
25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71号已启动

受试者补偿

有补助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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