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GST-HG141治疗经乙肝抗病毒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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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
II期
招募 10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乙肝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70

BMI要求

18-35

试验分期

I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安排

项目周期

2023-02-28 至 2023-03-31

项目详情

【实验名称】

GST-HG141治疗经乙肝抗病毒药物治疗的低病毒血症慢性乙型肝炎(CHB)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II.期临床试验

【研究药物】

GST-HG141片

【适应症】

乙肝

【申办方】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给药方案】

剂型:片剂

规格:25mg

用法用量:1.GST-HG141低剂量组:GST-HG141 50 mg BID,餐后口服给药,治疗12或24周;2.GST-HG141高剂量组:GST-HG141 100 mg BID,餐后口服给药,治疗12或24周

用药时程:治疗12或24周

【时间安排】

随时预约安排

【受试者获益】

1.免费体检;

2.有一定的补助;

3.免费用药治疗;

4.就诊知名三甲医院,全程专家团队跟踪服务;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70岁(包括边界值)的男性或女性;

2.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8-?35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3.已持续服用核苷类似物(恩替卡韦[ETV]、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或丙酚替诺福韦[TAF])1~3年,并且筛选时正在接受治疗且研究期间同意接受本研究提供的治疗方案;

4.高敏PCR法可检测到血清HBV DNA,且20 IU/mL;

5.筛选时,ALT ≤5×ULN且肝硬度检测(LSM)符合如下要求: (2) ALT≤ 10×ULN者,LSM<6.2 kPa;或 (5) 12×ULN< ALT≤ 4×ULN者,LSM<<>.<> kPa。

6.女性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或育龄女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出组后28天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参见附录1);

7.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既往有过敏史,或研究者怀疑其对研究药物活性成分或其辅料过敏者;

2.筛选前28天内合并使用过细胞色素P450酶3A4同工酶(CYP3A4)的抑制剂、诱导剂或底物(参见附录2);

3.筛选前6个月内系统使用过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剂(除外干扰素)及细胞毒性药物者;或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减毒活疫苗的受试者;

4.筛选前2周内发生急性感染且需要使用静脉抗生素治疗,或目前存在感染且需接受抗感染治疗;

5.患有非HBV感染所致有临床意义的急慢性肝病,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6.有肝硬化史(例如受试者曾进行过肝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显示肝硬化,或者曾进行过内镜检查提示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或当前确诊或可疑失代偿期肝硬化,包括但不限于: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出血、脾脏肿大、腹水等;或有进展性肝纤维化证据;

7.原发性肝癌;血清甲胎蛋白(AFP)大于50 ?/L(或50 ng/mL)或影像学提示肝脏恶性占位可能者;合并其他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存在其他恶性肿瘤史者(已经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8.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会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功能受损或胃肠道疾病,例如严重的胃肠道疾病(消化性溃疡、糜烂性或萎缩性胃炎),胃部分切除术,筛选时>2级的胃肠道症状(例如,恶心、呕吐或腹泻)等;

9.合并循环、呼吸、泌尿、血液、代谢、免疫、精神、神经、肾脏等系统严重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10.筛选前3个月内有重大外伤或进行过大型手术者;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手术者;

11.实验室检查: a)血小板计数<90×10^9/L; b)白细胞计数<3.0×10^9/L; c)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3×10^9/L; d)血清总胆红素>2×ULN; e)白蛋白<30 g/L; f)肌酐清除率≤60 mL/min(应用CKD-EPI公式计算,参见附录3); g)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12.丙肝抗体阳性、艾滋病抗原/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加测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阳性者;

13.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或接受过输血;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 mL。

14.筛选前3年内有持续酒精滥用史(每周饮酒量>14个酒精单位,1瓶350ml的啤酒、120ml葡萄酒或30ml酒精度40%的烈酒为1个酒精单位);

15.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16.筛选前3个月内参与其他研究性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药物或使用了医疗器械者;

17.哺乳期女性或妊娠试验阳性者;

18.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市(区)地址状态
1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河西桐梓坡路138号已启动
2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已启动
3清远人民医院广东省清远市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银泉路B24号区 已启动
4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095号已启动
5洛阳市中心医院河南省洛阳市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88号已启动
6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12号已启动
7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74号已启动
8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71号已启动

受试者补偿

有一定交通营养补贴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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