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胃癌和卵巢癌 】抑制剂治疗实体瘤患者招募
停止招募适应症
无标准治疗方案或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BMI要求
无限制
试验分期
I期
体检时间
随时安排
项目周期
2023-08-31 至 2023-12-31
【实验名称】
评价LF0397片治疗晚期实体肿瘤患者的Ia期临床试验
【研究药物】
LF0397片
【适应症】
无标准治疗方案或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申办方】
深圳市瓴方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给药方案】
用法用量:一日一次
用药时程:持续给药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或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书并中途退出试验
【时间安排】
随时预约安排
【受试者获益】
1.免费体检;
2.有一定的补助;
3.免费用药治疗;
4.就诊知名三甲医院,全程专家团队跟踪服务;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
3.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基于RECIST 1.1 标准)
4.ECOG评分0~1
5.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6.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
7.筛选期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的血清妊娠试验检查结果呈阴性
8.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内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包括绝经前期的女性和绝经开始前 2年的女性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更短的为准)接受过化学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根治性放疗,生物治疗等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经氟尿嘧啶类的口服药物替吉奥、卡培他滨,或激素治疗或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及中成药治疗或姑息性放疗
2.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除诊断或活检外的其他重大外科手术,或预期将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的患者
3.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4.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5.5年内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接受过根治性手术治疗治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浅表膀胱癌、子宫颈原位癌除外)
6.有间质性肺病 (ILD)、肺间质纤维化病史
7.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
8.有消化道疾患研究者判断影响临床试验的情况
9.其他严重的和/或不可控制的疾病或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受试者参加本研究的疾病
10.存在临床无法控制的胸水、腹水及盆腔积液等;
11.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其它临床试验(筛选失败除外);
12.研究用药前2周内仍需要继续使用全身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性皮质类固醇(≥10mg强的松或其当量的其它皮质类固醇)者;
13.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CYP3A、CYP2C8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
14.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15.影像学(CT或者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并有出血倾向的患者
16.不能稳定控制的有临床意义的甲状腺功能异常,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17.筛选期胸部CT扫描发现活动性肺炎者
18.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除外);
19.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滴度检测≥1×103 copies/L或≥50IU/L;或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高于正常值上限;20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原因而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省 | 市(区) | 地址 | 状态 |
|---|---|---|---|---|---|
| 1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海珠区盈丰路33号 | 已启动 |
| 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 上海市 | 杨浦区 | 上海市控江路1665号 | 已启动 |
| 3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杭州市半山桥广济路38号 | 已启动 |
受试者补偿
有一定的营养补偿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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