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1融合NSCLC肺癌,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招募】Taletrectinib治疗ROS1融合NSCLC肺癌,非小细胞肺癌

正在招募
市辖区
II期
招募 1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ROS1融合NSCLC肺癌,非小细胞肺癌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大于18岁

BMI要求

无限制

试验分期

I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安排

项目周期

2023-09-06 至 2025-10-17

项目详情

【ROS1融合NSCLC肺癌,非小细胞肺癌】Taletrectinib治疗ROS1融合NSCLC肺癌,非小细胞肺癌

【研究机构】上海市,广东,河南,山东,浙江,吉林,四川,湖南,北京,郑州,辽宁

【研究药物】Taletrectinib

【时间安排】

口服给药,21天为一个用药周期连续口服给药

【住院时间】

(实际时间以知情时医生确定为准)

【营养补助】

1.免费检查 2.免费用药 3.专家随访

【入选标准】

1 年龄 ≥18 岁(或根据当地法规要求 ≥20 岁)。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包括无法手术的 IIIA 或 IIIB 期 NSCLC)或转移性 NSCLC(治疗组 1-3)或其他实体瘤,包括不符合治疗组 1-3 入组资格的 NSCLC 患者(治疗组 4)。

3 根据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CLIA)认证的或当地等效诊断实验室进行经验证的测定,确定 ROS1 融合基因证据。强烈建议使用分子测定(即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 [RT-PCR]、二代测序 [NGS])。

4 治疗组 1 的患者需要足够的肿瘤组织,由指定的中心实验室进行确证性 ROS1 融合基因检测。对于治疗组 1 的患者,应在入组前提供并采集存档肿瘤组织样本。如果没有存档肿瘤组织,则必须进行新鲜活检。强烈建议采集其他治疗组患者的肿瘤组织,尤其是最近一次既往 ROS1 TKI 治疗后进展获得的肿瘤组织。治疗组 2-4 的患者可接受细胞学样本(例如胸腔积液细胞团块)。

5 允许有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包括软脑膜癌病(无症状或既往接受过治疗且得以控制)稳定的患者:只要患者正在服用非酶诱导抗癫痫药物(非 EIAED),则允许癫痫预防用药。如果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在 Taletrectinib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使用稳定剂量或降低剂量 ≤10 mg 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必须在入组前至少 14 天完成局部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全脑放疗或伽马刀照射治疗;在 Taletrectinib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患者临床稳定(例如,无皮质类固醇或抗惊厥治疗)(对于筛选时因 CNS 转移而出现神经系统症状或体征的患者)。

6 患者未接受过 ROS1 TKI 治疗,或既往接受过 ROS1 TKI 治疗:

治疗组 1: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ROS1 阳性 NSCLC 患者。未经全身化疗或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但从未接受过任何 ROS1 TKI 治疗。

治疗组 2: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ROS1 阳性 NSCLC 患者。既往接受过一种获批 ROS1 TKI(克唑替尼或恩曲替尼)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未接受过化疗或接受过一线全身化疗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ROS1 阳性 NSCLC患者。

治疗组 3: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ROS1 阳性 NSCLC 患者。既往接受过 ≥2 种 TKI 治疗,出现 ROS1 活性和疾病进展。未接受过化疗或接受过一线全身化疗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ROS1 阳性 NSCLC患者,首选已知出现 ROS1 耐药突变的患者。

治疗组 4:其他 ROS1 阳性实体瘤患者或不符合治疗组 1-3入组资格的 NSCLC 患者。既往接受过 ≤3 种具有ROS1 活性TKI 治疗。未接受过化疗,或接受过 ≤2 线全身化疗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

7 研究者根据 RECIST 1.1 评估的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的疾病。

8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0 或 1。

9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预期寿命 ≥12 周的患者。

10 器官功能充分符合以下标准的患者:a)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0 × 正常值上限(ULN)(或针对并发肝转移的患者 ≤5.0 × ULN)b)血清总胆红素:≤1.5 × ULN(Gilbert 综合征患者或因原有恶性肿瘤导致肝功能异常的患者 ≤3.0 × ULN)c)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00/μLd)血小板计数:≥100,000/μLe)血红蛋白:≥9.0 g/dLf)血清肌酐 ≤1.5 × ULN,估计肌酐清除率(CLcr)≥45 mL/min,采用机构的方法标准(例如 Cockcroft - Gault 公式)计算得出

11 符合以下任何标准的男性和/或女性:a)对于男性(不考虑手术绝育 [输精管切除术]):同意在研究用药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90 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或同意完全禁欲。

b)筛选前至少 1 年无月经或有手术绝育记录的女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必须同意从知情同意开始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45 天同时使用两种高效避孕方法,或同意完全禁欲。还应记录使用激素疗法避孕的情况。

12 对于所有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研究治疗开始前 7 天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无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之一:已绝经,定义如下:在无其他病理学或生理学原因的前提下至少连续停经 12 个月;可根据血清促卵泡激素(FSH)水平确认绝经状态。

接受过子宫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且有文件记录证明。经医学证实卵巢衰竭。所有其他女性患者(包括输卵管结扎的女性患者)均被视为具有生育能力。

13 患者愿意并能够提供书面知情同意。

14 患者愿意且能够依从计划的研究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程序。

15 患者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中心制定的 COVID-19 政策。

【所需资料】

①详细记录了患者治疗经过的出院记录(距离现在时间最近的一次)

②最近两次复查的CT或者核磁报告

③确诊时的病理报告以及基因检测(没做基因检测的话就不发)

④血常规,血生化,出凝血,肿瘤标志物,传染病检查(乙肝艾滋梅毒)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市(区)地址状态
1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已启动
2 上海市肺科医院 上海市市辖区上海市杨浦区政民路507号已启动
3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机场路16号已启动
4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纬五路7号已启动
5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济兖路440号已启动
6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已启动
7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半山桥广济路38号已启动
8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71号已启动
9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外南国学巷37号已启动
10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582号已启动
11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已启动
12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大学路43号已启动
13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沈阳市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已启动

受试者补偿

1.免费检查 2.免费用药 3.专家随访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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