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10365治疗晚期实体瘤

正在招募
市辖区
I期
招募 1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髓样癌,实体瘤,甲状腺癌,肺癌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75岁

BMI要求

无限制

试验分期

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安排

项目周期

2025-01-01 至 2029-01-31

项目详情

HS-10365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I/II期临床研究

【项目分期】I期

【药物名称】HS-10365

【适应症】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髓样癌,实体瘤,甲状腺癌

【时间安排】口服给药,单次给药7天一个周期,重复给药21天一个周期,具体以医院安排为主

【项目中心】上海,山东,江苏,湖南,河南,河北,重庆,福建,黑龙江,浙江,广东,辽宁,四川,上海,云南,江苏,湖北,安徽,北京,吉林,陕西

【入选标准】1 年满18周岁(≥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2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其中:

I期:存在RET基因异常的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无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不可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II期:

队列1: 经至少一线治疗后进展的、RET基因融合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队列2:初治的、RET基因融合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队列3:经至少一线治疗进展的、RET基因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MTC;

队列4:初治的、RET基因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MTC;

队列5:RET基因融合阳性的放射性碘难治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TC;

队列6:除队列1~5外,存在RET基因异常且经RET抑制剂治疗后耐药或不耐受的晚期实体瘤;

队列7:除队列1~6外,RET基因异常的晚期实体瘤。 

3 需要提供RET基因异常的证据 

4 根据RECIST 1.1,受试者至少有1个靶病灶 

5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体力状况评分(PS)为 0~1分。 

6 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周 。 

7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8 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者满足证明没有妊娠风险的标准。 

【排除标准】

1 已知存在可能会导致HS-10365治疗耐药的经其他经验验证的致癌驱动基因。 

2. 接受过或正在进行以下治疗:

a. 既往使用过或正在使用选择性RET抑制剂进行治疗。

b.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治疗或其他抗肿瘤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c.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抗肿瘤单克隆抗体治疗或者其他临床试验用药物。

d.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或接受过大面积放疗。

e. 存在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

g.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受试者曾接受过大手术。

h. 有症状的脑转移;脑膜转移或脑干转移;存在脊髓压迫的受试者。

i.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禁用药(详见方案禁用药清单);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j. 正在接受已知可延长QT间期或可能导致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治疗;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3 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2级的毒性(脱发和遗留的神经毒性除外)。 

4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 5 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达到以下任何一项实验室限值:

a. 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b. 血小板计数<90×109/L;

c. 血红蛋白<90g/L;

d. 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若有明确的Gilbert综合症(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或肝转移,总胆红素>3.0×ULN;

e.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ALT和/或AST>5.0×ULN;

f. 肌酐> 1.5×ULN并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仅当肌酐>1.5×ULN时才需要确认肌酐清除率;

g. 国际标准化比(INR)>1.5,且部分活化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 

h. 血清白蛋白(ALB)<28 g/L。 

6 符合以下任一一项心脏检查标准:

a. 静息状态下的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经Fridericia校正的QT间期(QTcF)平均值>470 msec;

b. 静息ECG提示存在任何经研究者判断有重要临床意义的节律、传导或ECG形态学异常;

c. 存在任何增加QTc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

d. 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7 有严重、未控制或活动性心血管疾病。 

8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高血糖高渗状态;筛选期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值≥7.5%。 

9 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10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出现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 

11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 

12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 

13 首次给药前30天内已接受连续类固醇治疗超过30天或需要长期使用类固醇治疗者,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4 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 

15 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 

16 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 B级肝硬化。 

17 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18 既往有严重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 

19 控制不佳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20 控制不佳的的高钙血症或低钙血症。 

21 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22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例如过敏性休克),或对HS-10365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或对与HS-10365化学结构类似或HS-10365同类别的药物有超敏反应史 

23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受试者 

24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受试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状况的受试者。

【患者获益】

1.免费用药 : 可以免费接受HS-10365药物治疗

2.免费检查 : 知情后试验所需相关检查免费(其他与试验无关费用需自费)

3.专家定期随访 : 机构长期关注患者身体状况

4.相应补助 : 研究相关的交通补助

【报名资料】

①详细记录了患者治疗经过的出院记录(距离现在时间最近的一次)

②最近两次复查的CT或者核磁报告

③确诊时的病理报告以及基因检测(没做基因检测的话就不发)

④血常规,血生化,出凝血,肿瘤标志物,传染病检查(乙肝艾滋梅毒)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市(区)地址状态
1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市辖区上海市杨浦区政民路507号 已启动
2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济兖路440号已启动
3徐州市中心医院江苏省徐州市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199号已启动
4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582号已启动
5南通市肿瘤医院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市通州区通扬北路30号已启动
6临沂市肿瘤医院山东省临沂市临沂市兰山区陵园东街6号已启动
7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市卫辉市健康路88号已启动
8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河北省保定市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212号已启动
9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已启动
10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20号已启动
1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哈平路150号已启动
12浙江省台州医院浙江省台州市浙江省临海市西门街150号已启动
13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东安路270号已启动

受试者补偿

1.免费检测 2.免费用药 3.专家定期随访 4.相应补助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 • 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入选条件
  • • 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
  • • 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 •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