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招募】补贴4000左右

停止招募
市辖区
III期
招募 1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类风湿关节炎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75

BMI要求

无限制

试验分期

II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安排

项目周期

2025-02-01 至 2029-02-15

项目详情

WXFL10203614片治疗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RA)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I期临床研究

【项目分期】III期

【适应症】类风湿关节炎

【研究周期】①筛选期6周②核心治疗期:第1周-第24周③延伸治疗期第25周-第52周④安全性随访:第56周

【研究所在地区】安徽,河北,浙江,吉林,山东,湖南,江西,江苏,河南,广西,广东,山西

【入选标准】

1 根据美国风湿病学会(ACR)1987年修订的标准,或美国风湿病学会/欧洲抗风湿联盟(ACR/EULAR)2010年分类标准,诊断为成人RA的患者 

2 筛选时,患有中重度活动性RA,定义为至少有6/68个关节在运动时压痛或疼痛和至少4/66个关节肿胀(注:如果对某个关节进行过重大手术治疗,对于本研究的筛选来说,进行TJC和SJC评价时不能将此关节计算在内) 

3 筛选时,红细胞沉降率(ESR)≥28mm/小时,或C反应蛋白(CRP)/超敏C反应蛋白(hsCRP)>ULN 

4 接受甲氨蝶呤、柳氮磺胺吡啶、来氟米特中至少一种(单用或联合)治疗≥3个月,经研究者判断疗效不佳(判断甲氨蝶呤疗效不佳时,建议甲氨蝶呤使用剂量10-25mg/周;因安全性原因甲氨蝶呤使用剂量<10mg/周时需记录在病历中;如甲氨蝶呤联合其他csDMARDs时,判断甲氨蝶呤疗效不佳时,对甲氨蝶呤剂量无要求)。疗效不佳可以是压痛/肿胀关节计数、生理功能或医生对疾病的整体评估反应不佳 

5 如随机时受试者正在使用csDMARDs(包括但不限于甲氨蝶呤、柳氮磺胺吡啶、来氟米特、羟氯喹、青霉胺、金制剂、米诺环素、艾拉莫德等),需单独使用或≤2种csDMARDs联合(不允许甲氨蝶呤和来氟米特联合使用),随机前需已连续用药≥3个月且稳定剂量持续≥4周;如使用甲氨蝶呤,剂量应为7.5~25 mg/周(包括两端值)。如随机时未使用csDMARDs,需满足停药期规定:随机前4周停用csDMARDs(包括不限于甲氨蝶呤、柳氮磺吡啶、青霉胺、硫唑嘌呤、环孢素A、环磷酰胺、羟氯喹等)、植物药剂(包括雷公藤、白芍总苷、青藤碱等)者;随机前6周停用关节内、肌肉内或静脉注射皮质类固醇者;随机前12周停用来氟米特治疗者[若在随机前4周接受标准的消胆胺洗脱治疗(消胆胺8g口服,3次/日,连续服用11日),则该受试者可以纳入];随机前4周停用阿那白滞素和依那西普;随机前8周停用英夫利西单抗;随机前10周停用戈利木单抗、赛妥珠单抗和托珠单抗;随机前12周停用阿巴西普;随机前21周停用狄诺塞麦 

6 如果受试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或其他镇痛药治疗RA,必须在随机前已稳定剂量治疗至少2周 

7 如果受试者口服糖皮质激素,其剂量必须在随机前至少4周稳定至相当于≤10mg泼尼松/天的剂量 

8 因任何原因接受非禁用伴随药物治疗的受试者必须一直处于稳定的治疗方案,定义为筛选前7天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未开始服用新药或改变剂量 

9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有未控制的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神经系统或精神病学障碍或任何其他严重和/或非稳定型疾病或病史,而且研究者认为这些疾病或病史在服用研究药物的情况下会带来风险,或者会干扰数据的解读 

2 患有除RA外的自身免疫疾病或全身性炎症性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银屑病关节炎(PsA)、强直性脊柱炎(AS)、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或莱姆病; 

3 患有恶性肿瘤或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4 有任何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或接受过胃切除术、胃旁路术者 

5 筛选时12导联心电图(ECG)异常,而且研究者认为该异常具有临床意义并且可能会给患者参与本研究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例如,男性QTcF>450ms,女性QTcF>470ms) 

6 实验室筛查检测值有以下任一特定异常情况:

  AST或ALT>1.5倍ULN

  总胆红素1.5倍ULN

  血红蛋白<80.0g/L

  总白细胞计数<3.5×10^9/L

  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

  淋巴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计数<0.5×10^9/L)

  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80×10^9/L)eGFR<60mL/min/1.73m2 

7 有关节假体感染病史且假体仍然在原位者 

8 有活动性结核病(TB)的证据,或者以前曾经有活动性TB证据而且没有接受过适当的有记录的治疗;隐匿结核感染者,界定为结核菌素皮试(PPD)硬结大于5mm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如TSPOT)阳性者,且未经预防性结核治疗满4周 

9 筛选前12个月内曾有需要治疗的慢性感染病史(如慢性支气管炎等);筛选前6个月内有临床重大感染者(例如,需要住院或肠外抗菌治疗,或机会性感染者),既往有带状疱疹病史或播散性单纯疱疹病史;筛选前2周内需要抗菌或抗病毒治疗的任何感染病史者;其他研究者评估可能因参与研究而恶化的任何感染病史[对于既往有新冠感染病史的受试者,筛选前1个月内无新发新冠感染并且病情稳定(研究者结合胸部影像学检查、临床表现等评估)者可以入组] 

10 患有严重的间质性肺疾病等肺部基础疾病,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入组者[严重的定义为:胸部CT检查显示肺部病变范围>20%且进一步肺功能检查显示FVC<70%或DLCO<40%者,同时临床症状明显(发热、干咳、咳痰、胸痛、进行性呼吸困难等),特别是合并吸烟者不能入组] 

11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血栓性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肺栓塞、深静脉血栓形成等,或筛选时存在血栓高风险因素(如手术或卧床) 

12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导致住院的心脑血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I级充血性心力衰竭、经皮冠状动脉腔内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搭桥术、药物控制不佳的严重心律失常,短暂性脑缺血等脑血管意外 

13 计划在研究治疗期内或研究完成/提前退出后8周内接种或口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者 

14 患有任何淋巴增殖性疾病病史者,如EBV相关淋巴增殖性疾病、淋巴瘤、白血病、骨髓增生性疾病、多发性骨髓瘤的病史,或提示当前有淋巴疾病的体征和症状 

15 直系亲属有遗传性免疫缺陷疾病者 

16 筛选前使用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淋巴细胞耗竭剂/疗法、烷化剂、全淋巴照射等治疗方式者 

17 既往使用过利妥昔单抗者或使用阿达木单抗疗效不佳的受试者 

18 既往使用JAK激酶抑制剂达到12周仍疗效不佳,或筛选前12周内使用过JAK激酶抑制剂 

19 筛选前24周内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进行血浆置换或使用葡萄球菌蛋白A免疫吸附柱者 

20 筛选前4周内系统性使用过中效或强效CYP3A4抑制剂/诱导剂或外排转运体P-gp、MATE1抑制剂类药物 

21 既往对研究药物或研究药物中任何成分过敏,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22 患有活动期纤维肌痛,且会给研究者准确评价本研究的RA活动度带来困难者 

23 已知患有HIV、乙肝、丙肝、梅毒或其他活动性或慢性迁延性感染者:

   HIV抗体阳性者;

   丙肝抗体阳性者;

   梅毒特异性抗体阳性者;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乙肝表面抗原阴性,仅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者,需进行HBV-DNA定量检测,若检测结果≥1×103 copies/ml,则不能入组本研究;若检测结果< 

   1×103 copies/ml,入组后需进行乙肝活动性监测) 

24 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在筛选前完全戒断时间超过6个月者除外 

25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仅参与过临床试验筛选而未使用过试验药物的受试者除外) 

26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或育龄期妇女筛选时妊娠试验检查结果阳性者;或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物理性避孕措施者

27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次临床试验者

【患者获益】

1.免费治疗及检查 : 免费提供试验药和相关检查

2.交通补贴 : 每次200元

3.采血补贴 : 每次200元

【报名资料】

1.病历:类风湿关节炎的诊断

2.用药小票或购物发票

3.抽血化验单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市(区)地址状态
1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合肥市庐江路9号已启动
2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河北省廊坊市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51号已启动
3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望江山路1号已启动
4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15号已启动
5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71号已启动
6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48号已启动
7菏泽市立医院山东省菏泽市菏泽市牡丹区曹州路2888号已启动
8湘潭市中心医院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已启动
9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市北湖区罗家井102号已启动
10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1号已启动
11青岛山大齐鲁医院山东省青岛市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758号已启动
12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济南市槐荫区经五纬七路324号已启动
13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江苏省徐州市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99号已启动
14郑州市中心医院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195号已启动
15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双拥路6号已启动
16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珠海区新港中路已启动
17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99号已启动
18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南阳市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南路46号已启动

受试者补偿

4400元左右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 • 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入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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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