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TP53 Y220C突变】JAB-30355治疗实体瘤患者

正在招募
市辖区
I期
招募 1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实体瘤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岁以上

BMI要求

无限制

试验分期

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安排

项目周期

2025-02-01 至 2029-02-09

项目详情

【携带TP53 Y220C突变】JAB-30355治疗实体瘤患者

【项目分期】I期

【适应症】实体瘤

【项目周期】口服给药,21天为一个给药周期,预计8个给药周期

【研究地区】上海,北京

【入选标准】

1 在进行任何研究特定程序、取样或分析之前,患者必须根据当地指南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2 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患者年龄必须≥18 岁。 3 患者的ECOG 体力状态评分为0 分或1 分。 4 患者的预期生存期必须≥3 个月。 5 患者需要提供存档肿瘤标本(5 年内采集的FFPE 样本)。如果无存档肿瘤组织,在研究者认为安全可行的情况下,可选择进行新鲜肿瘤组织活检(C1D1 服药前28 天内)。 6 患者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且不适合进行根治性治疗。 7 已接受过至少一线针对该肿瘤类型和分期的系统性治疗。 8 有明确记录TP53 Y220C 突变的报告(血液和/或组织检测均可)。 9 仅适用于食物影响评估队列的特定入组标准:

a. 必须能在30 分钟内吃完一顿标准的高脂肪、高热量膳食。

b. 必须能够禁食至少10 个小时。

c. 必须能够处理24 小时内的尿液收集工作。 10 患者必须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 v1.1 的定义的可测量病灶。如果没有未接受过放疗的可测量病灶,那么在治疗开始前≥4 周接受过放疗的肿瘤病灶,若已明确记录疾病进展,也可以被选作为靶病灶。 11 患者的实验室数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 10^9 /L;

b. 血小板计数≥100 × 10^9 /L;

c. 血红蛋白≥9 g/dL;

d. 白蛋白≥3.0 g/dL;

e. 总胆红素≤1.5 × ULN(Gilbert 综合征患者,则可放宽至≤2.0 × ULN);

f. AST 和ALT ≤1.5 × ULN(若伴肝转移,则可放宽至≤3 × ULN);

g. 如果患者未服用抗凝药物,PT 和PTT <1.5 × ULN,INR <1.5;如果患者服用抗凝药物,抗凝药物剂量滴定完成后INR <3;

h. 充足的肾功能,估计肌酐清除率大于60 mL/分钟(使用Cockcroft-Gault公式测量) 12 育龄期妇女,入组前需血清妊娠检测结果阴性。非育龄女性必须至少连续12 个月自然(自发)闭经,并有适当的临床表现(如适合的年龄、血管运动症状史),或在筛选前6 周以上接受过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术。 13 男性或女性患者:有生育可能的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和有生育可能的女性患者在参与研究期间和最后一次服用JAB-30355 后的3 个月内必须使用2 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包括1 种屏障避孕法。只有在与整个研究期间内不进行性交,才可将禁欲视为一种高效的避孕方法。男性患者在参与研究期间和最后一次服用JAB-30355 后的3 个月内也必须避免捐献精子。 14 患者必须能够吞咽和保留口服药物。

【排除标准】

1 患者有实体瘤或血液恶性肿瘤病史(≤2 年),且在组织学上与研究中的癌症不同,但宫颈原位癌、浅表非浸润性膀胱肿瘤、乳腺导管原位癌、无前列腺癌证据的前列腺上皮内瘤变或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I 期非黑色素瘤皮肤癌除外。 2 患者已知对JAB-30355 或其成分严重过敏。 3 患者患有脑或脊髓转移瘤,但经手术、手术加放疗或单纯放疗治疗,且在开始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至少28 天内无影像学进展或出血证据者除外。 4 确诊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 5 有脊髓压迫或脑膜疾病史。 6 在本试验首次治疗前7 天内有需要接受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7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免疫检测呈阳性。

注:对于既往无HIV 检测结果的患者,筛选期间是否进行血清病毒学检测由研究者自行决定。 8 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活动性感染。

注:患者将在筛查时接受HCV 抗体和HBV 表面抗原检测。其他HBV 和HCV血清学检测将由研究者决定是否进行。

注:允许感染得到控制(血清HBV DNA PCR 低于检测限)的HBV 患者参加。感染得到控制的患者必须定期接受HBV DNA 监测。

注:HCV 抗体阳性且感染得到控制的患者(通过PCR 检测不到HCV RNA,无论是自发的还是接受抗HCV 治疗成功的)可参加本研究。感染已控制的患者必须接受研究者对HCV RNA 的定期监测。 9 有任何严重和/或未控制良好的病史(治疗开始前≤6 个月),或研究者和申办方认为可能会影响患者参与本研究的其他病史,如以下情况:

a. 未控制良好的非恶性疾病,或本研究药物可能会危及其控制的非恶性疾病。

b. 非恶性失代偿性肝病

c. 严重的胃肠道异常或慢性疾病,包括胃排空延迟、需要任何剂量类固醇治疗的慢性活动性克罗恩病、难治性恶心、呕吐和/或曾接受过影响消化吸收的外科手术或需要静脉营养支持的患者。 10 有以下病史(开始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6 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术或脑血管意外(无症状腔隙性脑梗死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除外)。 11 患者心脏功能受损或患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a. 明显的室性或室上性心律失常(窦性心律失常或心室率控制良好的慢性房颤且无其他心脏异常的患者除外)

b. 在开始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6 个月内和筛查时,经ECHO 或MUGA 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c. 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III-IV级) 12 筛查时QT 间期(筛查连续三次心电图的QTcF 值的平均值)大于470 毫秒的患者。

【患者获益】

1.免费检验检查 : 签署知情同意书后,与试验有关的检验检查均免费

2.免费用药 : 筛选成功后可免费使用JAB-30355片

3.补贴援助 : 项目方案要求的随访、采血每次有会一定的补贴,以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为准。

【报名资料】

①详细记录了患者治疗经过的出院记录(距离现在时间最近的一次)

②最近两次复查的CT或者核磁报告

③确诊时的病理报告以及基因检测(没做基因检测的话就不发)

④血常规,血生化,出凝血,肿瘤标志物,传染病检查(乙肝艾滋梅毒)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市(区)地址状态
1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东安路270号已启动
2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已启动
3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已启动
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市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已启动

受试者补偿

1.免费用药 2.免费检查 3.补贴援助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 • 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入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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