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H1突变】TQB3454片治疗晚期胆道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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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
III期
招募 1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胆道恶性肿瘤,胆管腺癌,肝门部胆管癌,肝内胆管癌,细胆管癌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18-75岁

BMI要求

无限制

试验分期

II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安排

项目周期

2025-02-01 至 2028-02-18

项目详情

【IDH1突变】TQB3454片治疗晚期胆道癌

【项目分期】III期

【适应症】

胆道恶性肿瘤,胆管腺癌,肝门部胆管癌,肝内胆管癌,细胆管癌

【研究地区】江苏,上海

【项目周期】口服给药,每21天为一个周期

【入选标准】

(1)18岁≤年龄≤75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期计算);ECOG评分0~2分。

(2)中⼼病理确认存在IDH1 R132基因突变,须提供合格的肿瘤组织样本(穿刺病理⽯蜡切⽚10张或⼿术病理⽯蜡切⽚5张)。

(3)病毒型肝炎患者:HBsAg阳性患者须满⾜HBV DNA定量<1*104 IU/ml(或5*104 copy / ml)或在研究开始前⾄少接受1周抗HBV治疗且病毒指数降低10倍(1个log值)及以上,同时患者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全程接受抗HBV治疗;HCV感染者(HCV Ab或 HCV RNA阳性):研究者判断处于稳定状态、如⼊组时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研究中继续接受已批准的抗病毒治疗。

(4)主要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标准:1) ⾎常规检查标准(筛选前7天内未输⾎、未使⽤造⾎刺激因⼦类药物纠正):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⁹ /L,⾎⼩板≥75×10⁹ /L,⾎红蛋⽩≥90g/L。2) ⾎⽣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a) 丙氨酸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基转移酶(AST)≤3×ULN;若伴肝转移,则ALT和AST≤5×ULN;

b) 总胆红素(TBIL)≤2×正常值上限(ULN)(Gilbert综合症患者≤3×ULN);c) ⾎清⽩蛋⽩≥28 g/L;d) ⾎清肌酐(Cr)≤1.5×ULN或Cockcroft-Gault肾⼩球滤过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50 mL/min;3) 尿常规检查标准:尿常规提⽰尿蛋⽩<++;若尿蛋⽩≥++,需证实24⼩时尿蛋⽩定量≤1.0 g;4) 凝⾎功能检查标准:凝⾎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值(INR)≤ 1.5×ULN(未接受过抗凝治疗);5) 超声⼼动图评估:左室射⾎分数(LVEF)≥ 50%。

(5)符合晚期胆道癌标准:1)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胆道癌,包括肝内胆管癌(iCCA,接受混合型肝癌胆管癌成分>50%的受试者),肝⻔部胆管癌(pCCA),远端胆管癌(dCCA)和胆囊癌(GBC)。2) 不可⼿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和/或转移性疾病,根据RECIST 1.1标准具有⾄少1个可测量病灶。3) 既往经吉西他滨和氟尿嘧啶类(和/或铂类)药物治疗失败,符合以下任意⼀项均认作经过⼀种化疗⽅案治疗失败:i)既往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治疗⽤药时间≥1个治疗周期,治疗期间或末次治疗后6个⽉内出现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疾病进展,或对化疗毒性不可耐受; ii)既往接受新辅助或辅助治疗,治疗期间或末次治疗后6个⽉内出现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疾病进展或疾病复发;iii)经肝动脉灌注化疗(HAIC)治疗期间或末次治疗后6个⽉内出现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疾病肝内病灶进展;单纯经肝动脉化疗栓塞术(TACE)⽤药不计⼊。

(6)育龄期⼥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内必须采⽤有效的避孕措施,在研究⼊组前的7天内⾎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内必须采⽤有效的避孕措施。

(7)受试者⾃愿加⼊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排除标准】

(1)合并疾病及病史:

1) ⾸次⽤药前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组:经单⼀⼿术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达到连续5年的⽆疾病⽣存(DFS);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素瘤的⽪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 [Ta (⾮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T1 (肿瘤浸润基膜)];

2) 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于CTC AE 1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

3) ⾸次⽤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外科治疗、明显创伤性损伤,或存在⻓期未治愈的伤⼝或⻣折;

4) ⾸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任何出⾎或流⾎事件≥CTC AE 3级的患者;⾸次给药前6个⽉内发⽣过动/静脉⾎栓事件,如脑⾎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发作)、深静脉⾎栓及肺栓塞者;允许使⽤低分⼦量肝素治疗,整个研究期间禁⽌使⽤抗⾎⼩板药物;

5) 存在活动性肺结核、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机化性肺炎、药物诱导的肺炎、需要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有临床症状的活动性肺炎;

6)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史且⽆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7) 准备进⾏或既往接受过异体⻣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者;

8) 有肝性脑病史;

9) ⽬前正在使⽤或近期曾使⽤(研究治疗开始前7天内)阿司匹林(>325 mg/天(最⼤抗⾎⼩板剂量)或双嘧达莫、噻氯匹定、氯吡格雷和西洛他唑治疗;

10)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a) ⾎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 150 mmHg或舒张压≥ 100 mmHg);b) 患有≥2级⼼肌缺⾎或⼼肌梗塞、⼼律失常(包括男QTc≥ 450ms,⼥QTc ≥470ms)及≥2级充⾎性⼼功能衰竭(纽约⼼脏病协会(NYHA)分级);c)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感染);d) 肾功能衰竭需要⾎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e)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f) 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者。

(2)肿瘤相关及治疗:1) 既往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肝细胞癌、纤维板层样肝细胞癌、⾁瘤样肝细胞癌等;2) 根据影像学检查,⻔静脉癌栓同时累及主⼲和左右分⽀,或同时累及主⼲及以上静脉(包括肠系膜上、下静脉、脾静脉),或有下腔静脉癌栓或⼼脏受累者;3) 既往接受过IDH1突变抑制剂治疗;4) 未能控制的,仍需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包积液或中重度腹⽔(研究者判断);5) 已知患有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伴有脑转移症状或症状控制时间少于4周;

(3)研究治疗相关:1) 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成分过敏。2) 具有影响⼝服药物的多种因素(⽐如⽆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者;3) 需使⽤免疫抑制剂、或全⾝、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的,并在⾸次给药前7天内仍需继续使⽤的患者(糖⽪质激素每⽇剂量<10 mg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除外)。

(4)⾸次⽤药前4周内参加且使⽤过其他抗肿瘤临床试验药物者;

(5)经研究者的判断,存在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情况。

【患者获益】

1.免费用药 : 患者可以免费用新药治疗

2.交通、采血补贴 : 随访交通补贴约200元/次;

【报名资料】

①详细记录了患者治疗经过的出院记录(距离现在时间最近的一次)

②最近两次复查的CT或者核磁报告

③确诊时的病理报告以及基因检测(没做基因检测的话就不发)

④血常规,血生化,出凝血,肿瘤标志物,传染病检查(乙肝艾滋梅毒)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市(区)地址状态
1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江苏省无锡市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和风路1000号已启动
2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85号\松江区新松江路650号已启动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市黄浦区上海市瑞金二路197号已启动
4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州市广陵区南通西路98号已启动
5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市普陀区上海市枫林路180号已启动

受试者补偿

1.免费用药 2.免费检查 3.采血,交通补助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 • 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入选条件
  • • 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
  • • 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 •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